威远县供销社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紧抓实重点领域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主动查找供销系统廉政风险防范点,对可能出现的系统性腐败风险提前防范,对存在的管理及制度漏洞建章立制,从制度上扎牢权力的樊笼,从源头上消除腐败的根源,打造供销纪检监察响亮名片。
一是建立完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为对社有资产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及提升管理水平,县社制定出《威远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县社对社有资产管理应有的权利和责任,要求对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安全及规范管理实行目标考核管理。规定每年对系统各单位资产存量进行一次全面核查,要求社有企业全面摸底建账,设立电子台账,及时更新,使社有资产管理水平数据化、系统化、科学化。
二是建立《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此办法主要针对向上级争取或补助的各种项目资金以入股方式进入企业后,为加强这部分资金进行监管而建立的制度。监督管理办法中将项目资金转化为企业资产后的资产处置管理、资产收益管理、资产权证管理、资产变动信息管理、资产安全管理等纳入监督重点。《办法》要求,一对入股的项目资金进行司法公证,依法取得法律效力;二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确保资金保值增值;三对企业日常经营行为及财务报表实行审批监管管理,使资金使用监管常态化,使其在法律规范下运行;四建立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三是建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对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实行全过程进行监督,采取“民主决策、科学管理、积极预防、系统防范、纪委监督、阳光运作”的原则进行,确保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廉洁,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这三项制度的建立完善,使县社重点领域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公开,监督管理变得有章可依,有法可循,有责可问,将有效防范系统性腐败风险发生,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